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下建筑必须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高层建筑:高层建筑指建筑物高度超过24米或建筑物高度在18米以上,层数在6层以上的建筑。
2.公共场所:包括商场、超市、酒店、宾馆、剧院、电影院、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游泳馆、会议中心、机场、车站、码头等。
3.医院:包括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4.学校:包括小学、中学、大学、职业学校等。
5.地下建筑:包括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下车站等。
6.其他特殊建筑:如化工厂、油库、危险品仓库等。
以上建筑必须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以确保建筑物内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