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教办安〔2019〕64号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智慧用电”和“智能预警”建设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有关学校:
为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系统火灾智能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根据瑞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瑞安市“智慧消防·智能防控”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消安委〔2019〕9号)精神,现将我市教育系统做好“智慧用电”和“智能预警”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瑞安市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以“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为目标。2019年,建设智慧用电系统80套,智能预警40套,建有消控室学校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达100%。
二、建设内容
(一)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重点将建有消控室的学校全部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二)“智慧用电”系统。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中小学和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智慧用电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三)“智能预警”系统。重点在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推广应用智能预警系统,全部安装集无线感烟探测器、无线手动报警按钮为一体的智能火灾预警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教育学区、各相关学校要针对建设任务(详见附件1),逐项分解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相关学校要充分利用“智慧城市”建设的契机,将智能防控建设纳入重点保障,落实经费预算,积极推进“智慧用电”和“智能预警”建设,建设经费由学校自行承担。具体建设可参照《瑞安市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招投标入围企业》(详见附件2),但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原则上接入瑞安市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中标单位(详见附件3)。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教育学区、学校要将“智慧用电”和“智能预警”建设作为年度火灾防控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等级平安校园考核内容,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实施过程评估、督导、考核,争取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任务。市教育局将每季度通报各学区系统接入、指标完成等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各单位“智慧用电”和“智能预警”建设任务表
2.瑞安市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招投标入围企业
3.中标(成交)通知书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