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RSS订阅智慧用电-智慧消防-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厂家技术服务中心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正文
09月06日

济源市将对涉气排污单位实施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

发布 : | 分类 : 行业资讯 | 超过 2161 人次浏览 | 已有 0 人发表了看法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9年涉气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的通知》(豫环明电〔2019〕139号)文件精神,结合8月29日在新乡召开的全省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现场观摩会要求,市环保局编制《涉气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实施方案》,将对未纳入污染源自动监控的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的用电量等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判断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停限产措施是否执行到位,以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错峰生产精准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济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01.jpg

方案提出监控范围包括三类企业,一是煤炭、石料等矿产品加工企业,二是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保温棉等工业窑炉企业,三是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未覆盖破碎、筛分、球磨等加工工序的免烧砖、烧结砖、耐火材料、建筑材料、水泥粉磨等企业。

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02.jpg

方案要求监察支队要在9月10日前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排污单位名单编制,10月底前督促指导涉及企业完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系统现场端安装和联网,确保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发挥作用。

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监管03.jpg

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02.jpg

上一篇:西山区用“智慧消防”给居民穿上“铁布衫”,云南省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在昆召开 下一篇:智慧用电安全监管系统设备-大庆智慧用电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实现用电安全智慧监管
如果您正在寻找相关产品或有其他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我公司服务热线,或点击右方按钮在线咨询报价!
服务热线:0371-61312101

相关文章

网站分类
搜索
最近发表
标签列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