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8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
2018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稳定,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坚持现实斗争与基础工作两手抓,齐推进,强化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防控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坚持精准防控,坚决防住大火
各县(市、区)要精研形势,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等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消防工作中督导调度、协调指挥、会商研判等职能作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各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2018年全国“两会”前,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录入工作。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各类场所和单位,各县(市、区)要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按照管辖分工明确公安消防部门监督责任;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对“九小场所”,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村庄,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推动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18年全国“两会”前,重点单位全部送达《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签订《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填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合格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经消防安全考试合格后上岗。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火灾高危单位全部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村庄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提升火灾防范能力。2018年全国“两会”前,督促所有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深入推进消防专项治理。各县(市、区)要组织电力、住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全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电气线路检测,对自有产权供电设施定期维护和检测,及时整改存在隐患。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建立完善高层建筑“一楼一档”,提高高层建筑基础信息采集完整率,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各相关部门要在市化转办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配合、跟进服务,提升化工产业的设防等级和准入门槛,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企一档”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彻底整改。
5.加快推进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各县(市、区)要逐一排查应建专职消防队的企业,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依法推进“应建尽建”,作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督促应建未建专职消防队的企业全部启动建队工作,配齐配强专用消防车辆装备、足量储备灭火药剂,确保专职消防队具备与本单位火灾危险性相适应的专业处置能力。要按照国务院统一要求,撤出入驻企业的公安消防队,依法督促属于建队范围的企业同步建立专职消防队。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公安部等13部门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重点在合理确定职能定位、切实提高工资津贴待遇、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关系、加快推动职业化建设、落实综合保障政策方面采取措施、实现突破。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专职消防队业务指导,突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比武竞赛、拉动演练、考核评比,大兴练兵热潮,将企业专职消防队全面纳入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建立联勤联训机制,提升协同作战能力。
6.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2018年全国、全省“两会”和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节点,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各县(市、区)要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发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在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确保消防安全。
(二)坚持精耕细作,严控“小火亡人”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各级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乡镇(街道)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全国“两会”前,所有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要推动将消防工作纳入“1+2+N”城区社区警务模式(1名民警、2名辅警和若干网格员)和“一村一警务助理”农村警务模式,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九小场所”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要做强用好全市驻所消防协管员力量,全面提升“九小场所”、社区及广大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按照《关于在全省推行消防安全“虚拟网格”管理的通知》(鲁公通〔2017〕147号)要求,深化各类虚拟微信群建设,实现对政府部门、社会单位、公安民警、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线上”发动、宣传、调度。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按照《全省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鲁公发〔2017〕63号)及《全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德公通〔2017〕40号)要求,各级公安、综治、民政、住建、房管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2018年全国“两会”前,95%的社区创建达标。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做到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春节前,组织居民开展“四清一堵”活动,清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品、清楼道阳台、清消防车通道、清防火间距,堵管道井,提醒居民出门关火、关电、关气,有效减少居民社区火灾发生。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2018年全国“两会”前,所有重点单位和90%的社区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所有微型消防站统一纳入24小时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1个微型站要与周边4-5个站建立信息互通、联络畅通、互帮互助的联防组织,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广大农村地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开展对微型消防站及其队员的业务培训及现场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救早、救小、救初期”的实战作用。
4.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2018年全国“两会”前,市、县两级和全国重点镇要全部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深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符合条件的单编执勤中队完成登记工作,并积极推进管理骨干入编。推动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驻企业的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部撤出。
5.紧盯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继续强化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部署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签订率、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监控系统安装率、建筑消防设施年度功能检验率“三个100%”攻坚行动,督促社会单位和维保企业全面安装使用“山东省消防维保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月检、年检等工作制度,全力确保消防设施功能完善、运行正常、管理规范。2018年全国“两会”前,所有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率不低于85%,其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常运行率不低于95%。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调研推动,充分发挥房屋维修基金的作用,及时维修建筑消防设施,紧急情况下,可启动“绿色通道”,先使用后审批,确保设施完整好用。
6.开展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县(市、区)要认真梳理辖区村落基本情况,健全农村消防网格体系。2018年全国“两会”前,千人以上村庄必须建成微型消防站并投入使用,必须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要将农村地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与电气火灾检查、老旧小区改造、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检查并消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私存易燃易爆物品等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全面推广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充电“三集中”措施,有效减少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同时,全面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的消防宣传力度,结合重大节日节点,采取上门指导、流动宣传、定点服务、广播短信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村民自救互救能力,有效减少农村地区火灾数量。
7.继续开展全市彩钢板建筑专项整治。对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内部宿舍、办公用房、建筑工地等场所采用的彩钢板建筑芯材达不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必须立即拆除或更换;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用于生产、加工场所或库房等场所的彩钢板建筑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对甲、乙、丙类厂房、仓库使用的A级以下夹芯彩钢板建筑,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拆除或更换;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采用A级以下夹芯彩钢板建筑的,一律停止使用,并责令拆除或更换。对2015年5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丁、戊类厂房、仓库使用的A级以下夹芯彩钢板材料,应督促单位更换。
8.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各级政府要组织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等部门、单位,全面摸清辖区群租房、出租屋底数,检查、消除堵塞安全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等隐患,定期清理楼道内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群租房、出租屋违规住人、安全出口不足、消防设施损坏等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要采取强力措施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发生火灾。要部署开展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出台禁令、发布公告,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管理、充电“三集中”措施,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坚决消除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违规充电等隐患,切实降低火灾风险。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校园尤其是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组织指导教职工、学生进行报警、疏散逃生及扑救初起火灾事故等演练,着力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人员的能力,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基础。
(三)坚持综合治理,强化“四级联防”
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全局推动,坚持“党委政府抓总、行业部门抓线、消防部门抓片、派出所抓小”,按照行业相同、位置相近的原则,深化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行业联防、乡镇企业联防及“九小场所”联防等四级联防机制。
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试点单位并加以推广,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达标活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单位自查、互查、消防宣传、消防演练等工作进行部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联系消防部门予以指导。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推动开展辖区单位消防安全达标活动,由当地安监办牵头开展联合检查,组织员工总数10人以上的企业开展全员参与的灭火疏散演练,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消防部门按照位置相邻原则将辖区划分为多个片区分片负责,组织片区内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较大一般单位,开展区域联防联治工作。公安派出所要摸清辖区单位底数,逐街、逐片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达标,确保小场所不发生大火灾。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单位行业类别和区域位置合理划分联防联治工作组织,最大限度实现资源整合,形成隐患互查、经验互学、资源共享、应急互援的互帮互助工作模式,强力推动建立经纬交错、条块并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打造单位之间“我的安全我负责,我的问题你帮查,我的优势你学习,我方有难你协助”的消防安全联防联治模式。2018年全国“两会”前,各级各部门要召开不少于2次推进会议,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联防联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四)坚持精心谋划,开展全民宣传
1.全面开展社会宣传。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教育,集中部署开展“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和“消防宣传示范社区”评选活动,在全市评选10名“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和10个“消防宣传示范社区”。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等履行消防宣传培训职责,组织社区消防宣传活动并建立形成本社区台帐资料。面向师生强化宣传培训,推动消防安全教育师资、课时、教材“三落实”,确保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知识读本)。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消防教师,每学期设置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课程,依托学校消防体验室或多媒体教室等改建1处消防宣传专用场所。各县(市、区)积极推动建设至少1处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消防安全教育体验中心,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参观体验。
2.规范宣传阵地建设。扎实推进消防宣传“站门口、立路旁、上大屏、进广场”规范化建设,在城市核心商圈、旅游景区及城市近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防控和人员密集区域,集中打造一批消防宣传示范区域。利用沿街围栏、公交站台、大型广告牌、交通电子屏以及设置于各类建筑内外的LED显示屏、楼宇电视等公共宣传资源,结合冬春火灾特点和群众需求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开展宣传提示和警示教育,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3.强化重点人员培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等消防管理和实践技能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
4.广泛落实媒体宣传。在市、县级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纸、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加大对消防工作的新闻报道力度,实现消防公益宣传提示经常化、高频化、密集化。定期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专题采访、策划主题报道,宣传推广消防工作经验亮点和部队先进人物事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市、县级主流新闻媒体集中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县(市、区)结合冬防重点,自选角度制作推出一部消防公益广告(可针对电动车消防安全或电气火灾防控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等)。规范各级消防微博、微信和头条号等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针对当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5.重点抓好节点宣传。扎实落实全市消防安全宣传月各项活动举措,深入宣传首届山东省119消防奖获奖集体、个人;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领导连线等方式,回应群众关切消防问题。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公交站台、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积极参与“百城交通广播联动”活动,通过公益报时、广播短剧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在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安全提示信息。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2月7日前)。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前)。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于松岩副市长任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信息调度、督导考评等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力量,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固化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梳理党的十九大消防安保各项工作措施,将精准防控、精细管理工作理念贯彻到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中,将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会商研判、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虚拟网格”管理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固化成长效机制,从“短平快”到“谋长远”,在做精、做细、做巧上下功夫,切实打牢火灾防控基础。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集中约谈大型集团(企业)负责人,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其向社会承诺整改隐患。要分行业、分领域约谈重点单位负责人,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四)分类排查整治。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的要求,分行业分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逐一整治,力争排查整治一个行业系统单位,放心一条“线”的消防安全。
(五)加大执法力度。要将提升执法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在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重大火灾隐患坚持政府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综合施策,确保按期整改消除。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强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六)严格督导考评。市、县两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下级政府、行业部门及街道社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