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市级中心端工况用电监测系统
中心端工况用电监测系统用于接收现场端监测系统传输的信息,实现现场数据的汇总、报警管理、统计分析等,远程实时掌握生产设施和治污设施运行状况。
中心端工况用电监测系统能够对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关联分析,及时发现污染治理设施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减速、空转、降频等异常情况, 并通知相关人员。
中心端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对执行停产、限产、错峰生产等调控指令的生产设施进行监测,将调控期间违规生产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对调控指令执行的总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原始数据通过数采仪直传市级工况用电监测系统, 但应具备 “一址多发”功能。为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安全性, 采集终端对采集到的原始数据暂不允许修约(技术规则或人工),待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发布后另行规定。
市级中心端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应提供web浏览器、手机APP、微信等用户访问功能, 提供短信、微信、APP等告警方式, 并提供排污单位用户对报警信息进行处理的功能。现场施工单位、 排污单位可按权限登陆市级工况用电监测系统进行情况说明等信息更新维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