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环保设施用电监管系统
一、系统介绍
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由用电监测设备、 用电数据采集器、监管平台三部分组成。 现场根据企业工艺, 对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污染源生产设施、 污染物治理设施安装用电监测设备, 实现对设施运行的电气参数(电流、 电压、 功率、 功率因数、 电量、 电能质量等) 进行监测、采集、处理; 用电数据采集器将现场终端采集的数据以环保标准协议HJ212传输至平台, 接收现场监测设备的采集数据, 通过统计、 分析等, 实现现场数据的汇总应用, 集中监控, 实时掌握分散在现场各处的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使用者可使用网页、 手机APP等形式应用平台功能, 并可通过手机短信、 APP、 邮件、语音外呼等方式接收告警信息, 提高监控管理的时效性。
二、监管应用平台
应包括WEB版监控软件和手机APP, 其中手机APP应包括安卓版和苹果版, 方案中应包括详细的软件运行界面和文字说明。
1.WEB软件应满足以下功能
(1) 实现对工业企业总用电数据, 生产产污工段和污染治理设施用电数据的 24 小时实时采集和监控, 采集频率默认5分钟, 可配置, 采集数据项按要求至少要包含电压、 电流、 三相功率、 总功率和功率因数等数据项及其对应时间点。
(2) 平台能够通过多种手段分析和判断产污治污设备运行工况,通过对采集的用电数据进行关联分析、 超限分析、 停电分析等智能化分析,及时发现环保污染治理设备未开启、 异常关闭及低负荷运行等异常情况。 对于非用电设备,应该能够接入其他传感器来判断:振动传感器、物位雷达、气动流量计等, 需要截图证明。
(3) 对于告警信息, 平台应支持短信、 APP推送、 邮件发送、 语音电话告警等方式实时推送, 网页上会产生循环语音播报, 并在后台形成相关统计汇总数据, 备用户溯源查询; 报警能够设置分级分时提醒。
系统能够接入VOCs的监测设备, 通过有机挥发气体浓度监测, 超出预警浓度则报警, 从排放结果上形成二次监控, 需要截图证明。
系统能够接入烟尘的监测设备, 通过PM2.5和PM10监测, 超出预警范围。则报警, 从排放结果上形成二次监控, 需要截图证明。
系统能够接入视频设备, 从视频监测上辅助执行企业污染监管, 对重点部位还能增加7天的历史视频回放功能, 并且在视频界面上, 能显示对应监控的设备当前运行的状态、 电流、 电压和功率等信息, 需要截图证明。
2.手机APP
(1) 支持Android、 ios系统APP, 方便用进行行业/企业查询、 报警、故障查询, 实时监控数据查询, 探测器详细信息查询等功能。 环保局端、企业端使用的移动 APP权限应该不一致, 不同版本的APP应该突出各自的核心应用, 业务数据应用和 PC 端保持一致。
(2) 支持手机端APP直接对现场集中器设备进行调试和配置的功能。
(3) 容量测试: 单台前置服务器最高要支持两万台数据数据集中器并发连接和上传数据(提供服务器和测试软件现场测试) ,支持多台服务器组织服务器集群和负载均衡。
(三) 企业端系统
安装的用电监控设备应能同时向企业提供用能服务, 提供电量负荷分析、 报装方式、 异常用电等功能, 可以查询监控点实时数据、 小时数据、日数据、 月数据等事件类数据。 (数据应包含正常和异常数据) , 其中应该包含:
1.减产减排分析: 统计企业在污染日、 非污染日的负荷对比, 以小时为单位展示功率曲线。
2.企业用电监控: 可查询企业/行业的日功率曲线, 默认是今日/昨日对比, 可选择对比的日期。
3.单一企业的年、 月、 日的各生产环节及总用电耗统计表。
4.单一企业年、 月、 日的电能耗数据的环比、 同比分析图和分析统计表。
5.同类型(行业) 企业的日、 月、 年的各环节及总用电耗统计表。
6.同类型(行业) 企业年度、 月度及日的电能耗数据的环比、 同比分析图和分析统计表。
7.自定义选择单个或多个企业的各类统计分析报表。
8.自定义选择单个或多个企业的报警明细和汇总表。
9.支持治污设施主备功能参与工况判断, 并支持主备治污设施在平台切换。
10.异常报警可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类别统计, 提供相关查询功能。
三、 性能要求
(一) 用电监测设备
1.参考标准
(1) GB/T 17215.321-2008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1部分; 静止式有功电能表(1级和2级) 。
(2) GB/T 17215.323-2008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3部分: 静止式无功电能表(2级和3级) 。
(3) GB/T 17215.211-2006 交流电测量设备 通用要求、 试验和试验条件 第11部分: 测量设备。
(4) GB/T 17215.301-2007 多功能电能表 特殊要求。
2.技术指标
(1) 有功电能精度1级, 无功电能精度2级, (目前标准最高) , 电压、电流精度: 0.5级。
最大支持4回路三相电流输入, 并对四回路电能单独计量。
电压规格: 3×100V、 3×380V、 3×220/380V。
电流规格: 3×1.5(6)A(D10型) , 3×20(100)A(D16型) , 3×80(400)A(D24型) , 3×120(600)A(D36型) 。
工作温度: -25℃~+55℃。
相对湿度: ≤95℅(无凝露) 。
(2) 支持470Mhz~510Mhz Lora无线通讯, 可与AEW110、 AF-GSM300-4G配合使用, 频道和扩频因数可设置, 支持RS485通讯, 波特率1200bps-9600bps可设, 奇偶校验位可设。
支持穿刺夹取电、 磁钢取电等, 满足不断电施工的技术要求。
安装完成后可加装铅封盖, 防止私自拆卸。
支持标准DIN35导轨安装。
支持全电力参数测量(U、 I、 P、 Q、 S、 PF、 F) , 电压及电流不平衡度, 电压、 电流2-31次分次谐波测量及总谐波含量。
(3) 支持双向有功、 无功电能计量; 支持有功脉冲输出; 支持4种最大需量及发生时间统计; 支持上12月历史电能(包含各费率电能) 。
支持红外通讯。
支持上三月极值及发生时间(包括三相电压、 电流、 功率、 合相功率的极大值和极小值) 。
支持电参量冻结, 包括: 记录时间点、 U、 I、 P、 Q、 S、 PF、 正反向有功电能、 正反向需量, 冻结时间1~15分钟可设, 最多可储存4000条。
支持四路开关量输入功能, 资质报告, 具有Ⅳ型电力能效监测终端认证, 具有校准证书。
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企业生产及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安装的电量监控智能管理系统,旨在通过实实在在的“用电量”,分析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状态以及生产作业行为,通过企业用电情况,对环境行为实施在线监控,从而精准管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有效杜绝企业偷排偷放、治污设备闲置、不按规定使用等问题,真正意义上做到对企业进行的“可视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真正实现对污染源企业的“全过程”动态管控,变人工监管为智能监管,为科学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