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共有藏传佛教寺庙94座,宗教教职人员4508名,有国家文物保护单位6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座,是热贡文化的重要传承地和文物集中场所。去年以来,黄南州高度重视寺庙消防安全工作,深刻汲取隆务寺“9.25”火灾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寺庙消防安全“九项规定”,启动实施隆务寺“智慧消防”省级试点项目,寺庙消防和文物安全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抓落实,细处着手压责任。坚持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联动、僧众全员参与的原则,切实提高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能力。一是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统战民宗部门、行业部门、民管会属地责任、牵头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应急演练,坚决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二是认真制定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逐级压实责任。各市县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和工作责任人。三是将消防安全纳入寺庙社会管理和驻寺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发生火灾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将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纳入“和谐寺庙”创建内容,定期开展评估验收。消防救援机构、文物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经常性开展检查、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抓基础,持之以恒强教育。结合“寺庙法治宣传月”“百寺千讲”“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载体,强力推进消防安全知识进寺庙,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筑牢寺庙消防“防火墙”。一是通过专题培训、主题宣讲、以会代训等方式强化培训教育,在寺庙设置藏汉双语宣传栏、宣传提示、警示标识等加大消防安全和文物保护知识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僧尼消防安全和文物保护意识,实现僧尼和驻寺联寺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二是针对藏传佛教寺庙的特殊性,消防、公安、宗教、文物、应急管理等成员单位加强安全培训,全面提升寺庙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各寺庙结合实际制定灭火救援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岗位职责及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要求,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实装演练,确保驻寺干部、民管会成员和僧尼义务消防队成员基本掌握消防工作流程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有力提升了火灾事故初控能力。
抓日常,千方百计除隐患。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精准判定寺庙重大火灾隐患,制定措施强力整改。一是坚持“应挂尽挂”的原则,分级分批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寺庙,明确寺管会和民管会的整改责任,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推动按期整改销号。二是针对寺庙建筑多为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消防基础设施差、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特点,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基础设施配备、安全用火用电和重点区域火灾防范措施等情况,做到场所基本信息、消防安全条件、火灾危险部位和具体火灾隐患“四个清楚”。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倒逼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去年以来累计检查、巡查达1121次,消除危险源535处。其中,隆务寺开展摸排79次,排查隐患问题102条,实现了“清底清零”目标。
抓长远,完善机制促规范。以排查整治为契机,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实现寺庙安全管理规范化。一是在有条件的寺庙均落实僧人义务消防队“队长”、僧舍网格“网格长”、殿堂“一堂一卡”及“僧管员”、僧舍院落“僧舍长”、消防井“井长”和寺庙公安派出所“所长”,建立工作台账,健全工作制度和定岗定责等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寺庙日常巡检、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疏散演练等工作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落实,不断增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三是统筹州县(市)行业部门工作职能,制定文物保护管理办法、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推动行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
抓示范,全力以赴赶进度。整合省州县(市)三级项目资金1600余万元以及寺庙、僧人自筹资金335万元,启动实施隆务寺“智慧消防”省级试点项目。一是智慧消防系统工程。各殿堂、僧舍安装智能空气开关及烟雾、温感报警和可视消防系统,与平台、网格、各监测点监管人员手机终端连接,实现了与消防部门的实时对接。二是室内外电网改造工程。把殿堂内原有酥油灯全部改用为防火LED电子灯,27座殿堂彩灯交流供电全部改造为直流供电,降低电压,提高安全系数。更新改造和新装电线电缆8.28万米,并且对寺内“蜘蛛网”线路进行了集中整治。三是消防安全配套工程。划定消防通道指示线,打通寺庙内环消防通道和外环消防通道。配置19个消防井及配套设备,新建1座大型消防水池,努力做到寺庙全域覆盖。四是消防器材配备工程。新配置消防摩托车等各类消防器材405套。五是文保“三防”工程。累计投入2955万元,实施了文保“三防”工程,夯实了文物保护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