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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11日

做好“春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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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国、全省人大、政协“两会”的顺利召开,确保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开展社区“四清”专项行动

1、清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品。教育村居民不在家中或储藏室存放汽油、柴油、酒精、油漆、烟花爆竹等易燃爆危险物品,不在露天平台和开放式阳台存放可燃物,不违规经营危险物品。在农村,要指导村委会合理规划柴草堆放点,教育村民不在房前屋后堆放柴草等可燃物。

2、清楼道。楼梯间是居民发生紧急情况逃生的重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凡在楼梯间、管道井存放杂物的,必须立即清理;楼道内存放电动车甚至给电动车充电的,必须立即制止并清理。管道井未按要求封堵的,必须限期封堵到位。

3、清消防车通道。随着私家车的大量增加,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的情况日益突出。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的作用,合理规划停车位,引导居民正确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在消防车通道上违章建设的,必须限期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通道上方架设架空线路和管线的,高度不得低于4米,不得影响消防车操作。

4、清防火间距。防火间距是防止火灾扩大蔓延的重要措施。不得在建筑防火间距停放车辆、堆放物品,不得搭建任何形式的建筑物,一经发现必须限期拆除或清除。在相邻建筑的防火墙上,不得随意开设门窗洞口,教育村居民爱护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遮挡。

二、推广应用四类消防设施器材

1、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要按照《山东省消防条例》和公安部等6部门《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在老年公寓、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等特殊场所,居家养老、“空巢老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人群住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居民活动场所,位于棚户区、城乡结合部、传统文化村落和三级及以下耐火等级的老旧居民住宅,员工宿舍、出租屋、农家乐、小旅馆、地下居住空间等场所的每个房间,人员密集场所易发生火灾部位等,除已明确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的建筑外,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新建高层住宅必须分户设置,鼓励其他住宅安装使用。

2、推广应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除已明确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外,在老年公寓、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福利院、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具有娱乐、健身功能的音乐茶座、健身场所和小旅馆、小饭店、小网吧、小商店以及员工宿舍,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布匹、纸张、塑料等可燃物的仓库等,凡设有自来水管道,流量与压力满足最低要求时,都要积极推广安装简易灭火系统。

3、推广安装楼层逃生救生装置。按照《山东省消防条例》规定,大力引导在高层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物配置必要的救生缓降器、逃生滑道、逃生梯、自救呼吸器等逃生辅助装置。

4、大力推广配置灭火器材。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单位和场所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按照创建“消防平安社区”的要求,在住宅楼的每个单元配置不少于两具4KG以上干粉或水型灭火器,鼓励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材。

三、力推四项工作措施

1、力推电气线路专项整治。据统计,由于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占“小火亡人”火灾的60%以上。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省厅深化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联合电力主管部门开展电气线路专项整治,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进行统一改造。督促指导人员密集场所和村居民社区按要求敷设电气线路并定期检查和检测;督促火灾高危单位按规定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委托中介机构每年至少进行1次电气防火技术检测。

2、力推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督促社区、重点单位按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按照“一站三队”(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要求,积极履行定时防火巡查、常态消防宣传、应急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2017年上半年全部社区、单位建成微型消防站。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区域联防制度,县域内辖区微型站统一纳入24小时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要加强对微型站人员的培训,每个站每半年要到辖区消防中队进行不少于1天的训练;1个微型站要与周边4-5个站建立信息互通、联络畅通、互帮互助的联防组织,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确保形成战斗力。

3、力推低速电动车集中管理。针对近期低速电动车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频发的情况,在居民社区大力推行电动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措施,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疏散走道、地下室及居室内。要在室外安全区域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停车棚,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窗;安装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避免过充引发电动车起火。在农村教育村民将电车停放在院内,停放地点要与居住场所分开。2017年上半年,60%的社区落实集中管理措施,年底前所有社区达标。

4、力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保。凡是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居民区,其物业管理单位必须与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每月至少进行1次维修保养,每年进行1次全面测试,相关情况及时报当地消防支队或大队。要提请当地政府支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充分发挥房屋维修基金的作用,及时维修建筑消防设施,紧急情况下,可启动“绿色通道”,先使用后审批,确保设施完整好用。

四、落实“四个一”常态化消防宣传措施

1、设立一个消防宣传专栏。指导每个单位、村庄、社区利用公开栏、楼宇视频、LED显示屏等设置消防宣传窗口,通过张贴资料、播放短片和有线电视开机画面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普及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常识。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上大力宣传相关单位、村庄、社区消防宣传专栏的成功做法,促进全面铺开。

2、设立一个消防宣传微平台。每个消防支队、大队都要在微信平台上设立消防宣传公众号,将网格员、派出所民警、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队员及“九小场所”业主等纳入关注人群,定期通过语音、文字、图片、视频推送典型案例、消防知识,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咨询,把消防公众号建成面对面服务群众的“微平台”。

3、成立一个消防宣讲团。各消防支队、大队要组建由消防文员、志愿者组成的“宣讲团”,经专门培训后上岗,作为常设机构,专门负责消防培训和指导开展实地演练。对社区居民和“九小场所”从业人员,由派出所集中组织,宣讲团负责讲课,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对社会单位,采取上门服务,逐一进行全员培训,力争2017年6月底前,每个社区、每个重点单位至少上1堂消防课,开展1次灭火和疏散预案演练。要力推政府购买公共消防服务,采取“中介培训、政府补贴”的办法,委托消防培训机构,对居民群众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

4、建立一个消防体验教育室。按照中宣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每个市要建立消防安全体验馆,每个社区建立宣传教育活动室,每个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备常用消防器材、模拟体验设施和宣传资料,定期组织群众观摩、学习和体验。

 

                                     潍城区消防大队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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