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设置通用标准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原则
1.1引发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配电线路因过负荷导致绝缘降低所产生的电弧性漏电故障;配电线路与保护电器不匹配导致线路短路时保护电器拒动;三相四线配电系统为单相负荷供电时发生中性线断线导致三相不平衡单相过负荷。
可以看出,配电线路符合这三条其中的一条就可考虑安装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配电线路可不设置该系统。
1.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范的重点应为三级负荷的配电回路
三级负荷配电回路的线缆通常为普通电力电缆或电线,不具有耐火或阻燃性能,在现场如任意接驳,过负荷的可能性大,发生电气火灾概率也大。
1.3消防动力负荷的配电回路可不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消防泵、喷淋泵、排烟机等一、二级负荷的配电回路,从电气火灾成因分析可知,消防负荷的配电回路不易发生火灾,主要理由如下:消防配电回路所带的负荷比较稳定,不会产生过负荷;消防设备(如消防泵、喷淋泵、排烟机等)的线路电缆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或耐火电缆,其绝缘不会轻意被破坏而漏电;除火灾或例行检查外,上述的消防设备平时并不运行。
由上述分析可知,就消防设备的配电回路而言,引发电气火灾的可能性远远小于普通用电负荷的配电回路。因此,防范电气火灾的重点要放在普通负荷的配电回路,而不是消防动力回路。
2.独立式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的设置
住宅、公寓等居住建筑的电源进线处,应安装独立式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对于医院及疗养院,影剧院等大型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大型文化场所,商场、超市等大型商业场所及地下汽车场等宜安装独立式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当进线容量较小,可在进线处安装;进线容量较大,且自然泄漏电流很大时,可在配电系统的第二级开关处设置。
当独立式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安装点较少(8点及以下),且建筑物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可采用编码模块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此时,报警点信号在火灾自动报警器上显示,并应区别于火灾探测器的编号。
当独立式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安装量较少,有集中报警要求,且建筑物内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可自行组成系统。
3.剩余电流检测点的设置
3.1设置部位
在漏电火灾报警系统中,检测点的设置至关重要。如设计不合理误报率会很高。通常检测点的设置要考虑两个问题:
a.配电回路的自然泄漏电流对测量的影响和自然泄漏电流波动对测量的影响。
b.电气火灾易发生的部位。
3.2对自然泄漏电流的影响应采取措施进行补偿
a.将检测点设置在负荷侧,干线部分的自然泄漏电流对测量没有影响。
b.将检测点设置在电源侧,采用下限可调的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抵消自然泄漏电流的直接影响。但这种方法在容量较大、线路较长及自然泄漏电流波动较大的配电回路中也不宜采用。
从电气火灾发生的部位来看,负荷侧发生火灾的概率远大于电源侧,在不能两全的情况下,将检测点设置在负荷侧为宜。建议检测点安装在配电系统第二级开关进线处(楼层配电箱处)。若将检测点设置在第三级开关处,检测点数量将成倍增加,将增加很多投资。
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值的确定
目前国内的规范、标准推荐的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值定为不大于500mA,这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8章:按照外界影响选择保护措施第482节:火灾防护》(IEC60364-4-482)标准制定的。
严格讲,500mA报警值是不包括配电回路的自然泄漏电流的。如果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不设置自然泄漏电流补偿,500mA报警值包含了自然泄漏电流在内,报警器报警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具有实际意义。所以为减少误报,自然泄漏电流补偿技术是关键所在。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系统的误报就会很多。
5.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控制器的安装位置
对于这一问题,国内有两种观点:一是将其安装于消防控制室;二是将其安装于变电所。
安装在消防控制室的理由是该系统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一部分,且消防控制室在24小时内有人值班,便于维护、管理和处理问题。
安装于变电所内的理由是该系统监测的是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和过负荷,一旦出现问题变电所的管理人员可以马上处理。
二者各有其理,但从工程实际情况看,很多变电所无人值班或非24小时值班。因此,笔者认为宜将其安装于消防控制室。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布线与接地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导线选择、线路敷设、供电电源及接地,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要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