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自检功能有哪些?

  监控设备应能对本机及所配接的探测器进行功能检查(以下简称自检),监控设备在执行自检期间,与其连接的外接设备不应动作。监控设备自检时间超过1min或其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时,监控设备的自检不影响非自检部位的报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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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07日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自检功能有哪些?

发布 : | 分类 : 智慧用电_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超过 2005 人次浏览 | 已有 0 人发表了看法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自检功能有哪些?

  监控设备应能对本机及所配接的探测器进行功能检查(以下简称自检),监控设备在执行自检期间,与其连接的外接设备不应动作。监控设备自检时间超过1min或其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时,监控设备的自检不影响非自检部位的报警功能。

  监控设备应能手动检查其音响器件和面板上所有指示灯、显示器的工作状态。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信息显示和查询功能

  监控设备采用文字、数字和/或字母(符)显示时,应满足下述要求:

  监控设备应能显示监控报警信号的总数;

  当有多个监控报警信号输入时,监控设备应按时间顺序显示报警信息;在不能同时显示所有的监控报警信息时,未显示的信息应能手动可查。

  监控报警信息优于故障信息显示;

  在显示监控报警信息时,应能手动操作查询故障信息;

  信息查询时,每手动查询一次,只能查询一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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