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设置场所有哪些
1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设置场所
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确定了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的具体设置场所。消防设备电 源监控系统宜安装于各种消防设备电源,如:消火栓(消防炮)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雨淋喷水灭火系统(泵供水方式)、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和卷帘系统、消防电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设备应急电源(EPS)、消防设备直流电源等。
2消防设备电源传感器的设置部位
消防设备电源传感器是对消防设备的供电电源进行监测,应保证整个消防系统的供电电源工作状 态均能在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上或消防控制室内实时显示。消防设备电源传感器宜设置在下述部位: 建筑内为消防设备供电的主电源和消防电源的配电柜输出端;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包括水泵控制器、风机控制器等)的双路电源输入端与输出端;设置在各防火分区内的消防设备电源装置(给各消防设备供电的直流电源)的输出端;为消防设备供电配电箱的输出端;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输入端与输出端;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端;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专用应急电源的输入端与输出端;多路主电源供电的设备应监控其各主供电回路输入端;设置在消防控制室以外的独立供电的下述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如在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没有显示,应在其电源的输出端设置电压传感器或电流传感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可燃气体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空气采样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传输设备、火灾显示盘等其他消防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