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考核办法
为有序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工作,改善传统管理模式,不断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结合瑞安市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了智慧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考核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市消安委成立由市消安委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市消防局、市安监局、市新居民管理局、市财政局成员的智慧消防物联网管理平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和综合考评等事项。
二、考核时间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以12月为一个考核周期。
三、考核对象
瑞安市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重)中标供应商。
四、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指标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指标考核
1.第一个考核周期,各类型场所用户接入数合计不得少于30000户(家),完成率每低于一个百分点(不足一个百分点按百分之一计算,下同)扣除年度经费2%,依次类推,当完成率不足50%时,不予支付年度经费。
2. 第二个考核周期开始,在第一个考核周期的基础上(第一个考核周期不足30000户(家)的第二个考核周期补齐后再开始计算),年度用户接入数每年按类型比例合计不得少于10000户(家),完成率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除年度总经费2%,依次类推,当完成率不足50%时,不予支付年度经费。
第一个考核周期主要安装场所指标数:
1.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20000户(家)
2.九小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8000户(家)
3.高层建筑:200户(家)
4.人员密集场所(寄宿制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医院等):500户(家)
5.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300户(家)
6.服装、制鞋、家具、纺织、电镀、印染(含印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涉尘、涉氨、喷涂等易燃易爆行业:1000户(家)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内容分为定期考核和常态管理。定期考核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占年度考核成绩40%。常态管理分为随机抽查、举报投诉两项内容,分别占年度考核成绩40%、20%。年度考核成绩直接与年度经费相挂钩,考核成绩90分以上的,全额支付年度经费;考核成绩80-90分的,扣除10%年度经费;考核成绩70-80分的,扣除20%年度经费;考核成绩60-70分的,扣除30%年度经费;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扣除50%年度经费;连续2年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终止合同,乙方负违约责任。
考核主要内容:
1.管理平台建设和稳定性。建立政府单位督导功能模块、行业部门监管功能模块、消防部门监管功能模块、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巡查系统、社会单位消防档案管理功能模块、消防安全评估功能模块、大数据分析功能模块、智慧用电安全云监测系统、可视化监管系统、建筑消防管网水系统远程监管系统等10大系统模块,并要确保系统稳定,能满足各项功能需求。检查考核是否建立相应模块并投入使用、系统能否满足运转正常需求,稳定提供各项服务。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5分。
2. 管理平台运行秩序。所有信息操作处理必须留有原始记录,要形成月、季、年度运营服务报告。各功能模块、系统的历史故障记录、频次,要有详单可查。检查考核是否有原始操作记录并成月、季、年度运营服务报告,历史故障是否有详单可查。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3分。
2. 常驻运维团队建设。建立不少于32人运维团队,主管1人,常驻瑞安,全权代表中标供应商处理日常一切事务;运营中心24小时3人值班,负责管理平台信息监控;安阳、塘下、仙降分别设置维修服务点一个,其中安阳、塘下不得少于8人,仙降不得少于4人,负责对报警信息的现场核查和终端设备的维护保养更换。检查考核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安阳、塘下、仙降三个维修服务点是否建立,并履行职责。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5分。
3.终端设备销售管理。中标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指网络供应商)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终端设备,建立各类产品库,并将终端设备品牌、产品技术参数、价格等报招标人备案。检查考核所销售终端设备是否经过公开招标确定,是否在产品库中,是否将品牌、产品技术参数、价格等进行备案。每发现一处问题扣5-10分。
4.火灾或预警信息报警推送。连入管理平台的社会单位、场所发生火灾或设备故障时,平台能第一时间要进行报警,提醒值班人员核查,并向用户推送报警(故障)信息。检查考核平台是否有预警信息提示、是否第一时间向用户推送报警(故障)信息并进行联系。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3分。
5. 报警(故障)信息核查和设备维修更换。安阳、玉海、东山、锦湖、上望、莘塍、塘下、仙降、马屿、南滨、桐浦、陶山等乡镇街道连入管理平台的终端设备,发出火灾或预警信息后30分钟内要到达现场进行实地核查、一般故障属于中标供应商销售的终端设备120分钟内修复或者更换,不属于中标供应商销售的终端设备要及时告知业主。其他乡镇街道连入管理平台的终端设备,发出火灾或预警信息后60分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属于中标供应商终销售的端设备的180分钟内修复或者更换,不属于中标供应商销售的终端设备及时告知业主。检查考核是否能按时到场进行实地核查,并进行维修更换或告知相关业主。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3分。
6.服务举报投诉。管理平台要切实发挥可视化监管、用水、用电安全监测、隐患告警、火灾或预警信息推送作用,运营科技化水平提升防控水平。检查考核平台是否发挥应有作用,用户反映或举报投诉问题数量,是否属实,每发生一起扣0.5-1分。
7.大数据分析研判。管理平台根据连入用户类型、火灾风险及发生火灾时间、地点等信息形成每月大数据分析材料,为全市火灾防控提供数据支撑。检查考核是否按月形成分析材料,并及时报市消安委办公室,每漏报一次扣0.5分。
备注:
1.年度经费包括年度运维经费、年度新增运维经费。
2.指标考核和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