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智慧用电-蚌埠市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2号推广使用智慧用电建议的答复
赵李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使用智慧用电的建议收悉,经商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关注,您对智慧用电安全监管工作认识十分到位,提出的问题符合实际,您提出的七点建议与当前我市工作的目标和举措相吻合,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加强电气火灾安全管理工作能力。
一、高度重视,顶格推进。
关于推广使用智慧用电意见和建议凝聚着各位代表的心血,是推动全市电气火灾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贤言良策,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多次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并将办理工作作为提升全局工作的重要抓手,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与全局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办理、一起督查。我局始终坚持将办理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抓落实上,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目标,顶格推进、顶格调度,真正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5月12日,我局牵头联合相关市直部门赴固镇县调研智慧用电开展情况,并邀请您参加,了解智慧用电推广使用情况。
二、积极宣传,深入推广。
2017年,为促进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我市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市安委会印发《蚌埠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安〔2017〕9号),从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把建设智慧式用电安全监管系统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结合“智慧城市”、“智慧安监”、“智慧消防”建设,在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推广使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市“消防安全社区” 创建重要内容,录制电气火灾事故警示宣传片,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教育,普及智慧用电和安全用电常识;积极推动老旧小区、商业建筑等设施电气线路改造,推广应用智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等新型智能化防控设备。
三、政策支持,持续推动。
根据蚌安〔2017〕9号文件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局)持续推动有关县区落实推广使用智慧用电工作,鼓励相关县区先行试点,并出台政策支持。固镇县2019年出台《关于推广应用智慧用电安全管理系统的意见》(固安办〔2019〕44号),明确县直有关部门牵头推广智慧用电建设。蚌山区2020年出台《蚌山区智慧安全用电系统试点奖补办法》,利用3年时间,对辖区内工贸企业、住宅小区的用电单位、用电经营户开展奖补试点,对2021年6月31日完成试点任务的住宅小区每年每套奖补600元,工贸企业每年每套奖补400元。2021年5月25日,市安委办印发《蚌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智慧用电工作的实施方案》(蚌安办〔2021〕42号),从推广意义、推广范围、工作任务、工作分工、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要求各县区、各有关市直部门全力推广智慧用电建设,遏制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教育、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场、商务、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单位,围绕智慧用电系统应用政策支持、宣传推广方面加大探索创新,为增强居民用电安全意识,有效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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