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能电气产业集群发展指导意见(2021-2025年)》
浙江省智能电气产业集群发展指导意见(2021-2025年)
智能电气产业是我省优势主导产业,也是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标志性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智能电气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世界先进水平,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聚焦聚力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大力实施协同创新、企业培育、品质提升、数字变革、集群发展、全球合作六大行动,加快推动智能电气产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为我省全力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全球数字变革高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新生力量。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智能电气产业链营业收入达3400亿元,引领带动全省电气产业规模以上工业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率、利润率明显提升,在智能电气设备、智能电气元器件、智能电网配套设备等重点产业领域,形成具有技术领先和国际竞争力的“新星”产业群3个以上,新增培育“链主”企业5家、“未来工厂”企业5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成为国际领先的世界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
二、重点产业
(一)智能电气设备制造业
1. 智能网联发电设备。研制新一代太阳能光伏智能逆变器及非晶合金变压器产品、电涌保护器、智能置换装置等智能电气产品与设备。开发具备永磁型风力发电机与风电变流器之间接通、分断功能的低频率断路器。开发智能调速设备、智能励磁机以及升降压和输配电设备。开发发电系统专用万能式断路器。
2. 智能网联储能设备。开发工商业用储能系统一体机、新一代电网级储能集装箱,以及在线式UPS不间断电源及双向电源换向开关智能储电系统。开发可靠、安全的智能移动储电设备,研制先进的电池均衡控制策略,有效保证系统的可用容量和使用寿命。
3. 智能网联输变电设备。加快发展满足智能电网建设过程中跨区域高压、特高压电网等工程建设的产品需求,研制轨道交通牵引智能变压器及智能型带电显示器、电子式互感器。研发高参数、大容量、长距离智能柔性输变电设备,发展柔性智能输变电电力成套设备、自动化设备等产品及设备。
4. 智能网联配电设备。开发高级型式的组合成套装置,开发充气柜(C-GIS)、全封闭组合电器(GIS),以及全变电站组合等产品,研发开断智能化技术、快速安全恢复技术、自愈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和电能供求管理技术。开发满足工业智能配网需求的智能控制器。研发适用于智能网联配电环节的智能断路器。
5. 智能网联用电设备。开展高寿命型断路器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楼宇智能灯控、场景控制系统配套产品。发展5G通讯基站用断路器、通讯设备专用断路器。研制新能源汽车驱动总成用接触器,发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智能直流剩余电流保护电器。
(二)智能电气元器件制造业
1. 电力半导体器件。研制新一代整流管、电力晶闸管、电力晶体管、电力场效应器件、场控双极型复合器件、功率MOS场效应管、固态继电器模块、静电感应器件(SIT)等大功率电力电子器件。重点开发新一代面向新能源、数字新基建所需的低压控制与保护元件产品。
2. 电力微电子组件。研制新型高频化、大功率化、智能化和模块化的电力半导体模块,以及新型电力半导体集成组件。
3. 电力集成电路。研制新一代专用集成电路和高性能的微处理器,开发普通稳压电路、开关电源控制电路、DC-DC变换器以及其他电力集成电路的智能化解决方案,重点开发脉冲宽度调制式开关稳压电源集成电路。
(三)智能电气控制系统
1. 智能电网关键技术。开发计量测量、通讯、边缘计算及云平台等软硬件。开发电力参数采集技术、设备全寿命周期运维技术、配网监控系统技术、故障预警技术、在线传感技术、人为错误控制技术,发展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数字化电网服务、能效管理服务。
2. 智能电网配套设备。研制数据、资源共享的智能化电气设备。开发新型数字万用表、智能家用电能表、用户信息采集电表等智能仪器仪表。开发高灵敏、智能化、小型化的多功能性传感器。
3. 智能制造系统软件。打造CAD、CAE、CAPP及数字孪生系统软件。发展面向电气产品智能制造要求的制造执行系统软件,打造智能电气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三、主要任务
(一)智能电气技术协同创新行动
1. 建立全球智能电气创新网络。深入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发展路径,建立具有“双循环”特征的国内外创新合作交流机制。推进与德国、美国、芬兰、以色列等国的联合研究计划,加强对重点国别智能电气发展趋势跟踪及分析。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布局全球创新链,高效吸收国际创新资源,积极融入全球化竞争格局。
2. 突破智能电气关键核心技术。实施“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中优势资源攻克一批长期困扰我省智能电气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实施智能电气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计划,加强企业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返还和嵌入式软件奖补等政策兑现与推广,支持企业自主研发、联合开发数字化融合新产品及相关配套软件。打造智能电气网上技术市场3.0版和“浙江拍”品牌,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
3. 建设智能电气创新载体。建设省级电气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智能电气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支持温州加快建设省级智能电气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智能电气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技术创新中心与智能电气实验室、省级智能电气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电气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联动发展,增强行业共性技术供给。
(二)电气企业发展梯队建设行动
1. 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大力培育雄鹰企业和“链主”企业,增强企业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支持企业在美国、欧洲等地设立智能电气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加强龙头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加快龙头骨干企业股份制改造和多渠道上市。支持龙头企业并购重组、打造数字化供应链,给予专项贷款和资金支持。
2. 培育细分领域领军企业。深入实施“雏鹰行动”“单项冠军”培育行动。实施“高成长型企业培育计划”,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建设提升小微企业园,促进中小微企业“上规升级”。推进国开行设立企业担保基金助力企业融资需求。加速实施新一轮“双倍增”行动计划,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 完善产业链协同配套体系。鼓励大企业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打造“头部企业+中小微企业”创新生态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协同的创新联合体、企业共同体和知识产权联盟,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完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退出机制。
(三)质量品牌提升攻坚行动
1. 加强知名品牌培育。打造“名品+名企+名产业+名产地”,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实施品牌竞争力提升工程,打响“品字标”区域公共品牌。支持“链主”企业、雄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设立品牌管理中心。组织参加浙江制造“天工鼎”评价激励活动,对获评“天工鼎”的企业加大品牌宣传力度。
2. 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评估、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管机制,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开展新一轮智能电气产品质量提升示范行动,支持企业争创制造业领域的政府质量奖,建立质量分级、应用分类的市场化采信机制。推进国家智能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智能电气质检大数据中心建设。
3. 深化先进标准建设。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制订、标准化试点项目。支持行业协会等推进细分领域关键部件制订团体标准。联合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龙头企业、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引导电气企业制定从材料、关键工艺到智能电气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标准,主导修订制订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的团体标准。
(四)数字化改革建设行动
1. 搭建智能电气云平台。建设新一代数字化基础平台,打造电网数字生态圈。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加工、物流售后等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转型。通过分批次开展“企业数字化制造、行业平台化服务”试点工作,加速推进智能电气行业云平台建设和企业深度业务上云。
2. 搭建能源物联网平台。依托校地合作等新型创新科研机构,探索智能电气能源物联网平台搭建。打造能源用户、智能电网、金融机构与制造企业共赢生态圈。引导智能电气企业探索应用能源物联网,促进智能电气企业提质增效、拓展新兴业务。
3. 打造“产业大脑+未来工厂”行业标杆。促进产业大脑建设与应用全面推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产业大脑标准化成果。普及推广数字化注塑车间、数字化部件焊接与组装车间、数字化整机制造车间等数字化车间建设经验,推进未来工厂建设。
(五)现代产业集群培育行动
1.推进国家级智能电气产业集群建设。合理规划空间布局,形成以温州、杭州、宁波、嘉兴等地为主体的智能电气产业发展布局。围绕智能电气战略性新兴领域、未来技术产业化领域和产业链补短补缺领域,打造若干百亿级“新星”产业群。加快企业向园区集聚,实现产业布局优化和配套能力双提升。建立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实施园区平台“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
2. 提升小微企业园与特色小镇。鼓励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园建设智慧管理服务平台、综合能源管控平台、用户用能交互系统和智能展示系统。支持温州、杭州、湖州等地建设智能电气小镇,鼓励乐清智能电气、乐清湾电力科技小镇加快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引导智能电气产业集群转化提升。
3.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开展绿色制造体系评估,打造绿色智能电气产品制造体系。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要求,推进应用一批清洁高效、节能环保的生产设备和低碳工艺技术。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围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六)产业开放合作拓展行动
1. 增进集群国际交流。积极推进建立与德国电力领先集群、法国国家级电力竞争力集群的业务联系和创新合作关系,共同组建高端集群发展论坛,设立合作研发项目。通过行业高峰论坛、国际性会议等国际交流平台,加强智能电气领域的合作交流。吸引更多国际优质资源,打造代表“中国制造”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国际名片。
2. 推进产业全球布局。定期举办智能电气国际性展会,创新跨境外贸服务体系,推动智能电气产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鼓励省内电力企业、智能电气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推进电力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等投资。大力培育具有总集成总承包服务能力的智能电气成套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
3. 开展产业链精准合作。聚焦智能断路器、交流接触器、变压器、线缆、熔断器等领域,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探索建立项目排他性首谈制度,定期梳理项目工程推进进度,优化完善项目协调例会机制,构建全省电气产业链招商考核科学评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省经信厅牵头智能电气产业总体谋划,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共同推进产业发展。
(二)强化责任分工。
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明确各级各部门智能电气产业集群发展的职能配置和职责定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完善行业协同推进服务机制,依托浙江数字经信平台、集群动态监测体系,完善监测、评价、督查机制,发布产业政策、行业预警等信息。
(三)完善要素保障。
全面统筹智能电气集群发展能耗指标,争取国家对我省列入国家产业布局的重大项目用能指标优先给予支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行“标准地”改革,优先保障省级重大产业项目、省重点项目的实施用地。优化人才职称评定办法,完善高端人才住房、子女就学等配套服务。建立适应电气产业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成立智能电气产业基金,发挥政府产业基金政策引导作用。
(四)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实现“无差别全科受理”和“一件事情”“一窗通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深入电气企业摸清问题、精准解困、送好政策,帮助电气企业用足用好鼓励创新的各项政策,形成长效帮扶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电气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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