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业服务区域内全面推进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太原物业智慧用电)
太原市物业服务区域内全面推进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大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并安办发(2022]20 号)和《太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智慧用电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深刻吸取电气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发挥智慧用电、智能充电安全技术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中的作用,全面推进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有效防治因电气火灾引发的安全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为原则,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为导向,落实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主要任务
我局指导各城区(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协调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市物协协助落地实施,各物业服务企业执行,加大物业服务区域”智慧用电“技术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力度,促进企业应用智能电力产品以及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实时监测、统计分析、智能判断用电安全隐患,及时为企业提供预警报警和改进建议,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决策依据。
重点完成以下场所的建设任务:
(一)住宅小区、公寓、出租屋;
(二)住宅小区、出租屋的智能充电桩系统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智能充电站;
(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写字楼;
(四)网吧酒吧、娱乐场所、餐饮场所、仓储物流场所;
(五)养老机构、救助福利机构、宗教场所;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七)城郊结合部农民出租房“人员集聚、电器使用集中"区域、老旧小区;
(八)工业企业,重点是竹木加工、家具、工艺品、纺织、服装、鞋帽、汽车内饰生产经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涉尘、涉氨、喷涂等企业;
(九)银行、医院、学校、文保单位等领域;
(十)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超市及其它地下人员密集场所;
(十一)博物馆、图书馆、电影院、剧院等人员聚集场所。
三、规范规程
1.执行产品保险制度。产品供应商要在保险公司对其产品投保,并提供给使用单位;确保使用系统后,因产品的问题发生事故,能够及时理赔,掌握工作主动权。
2.资质审查验证。全市物业企业使用智慧用电安全隐忠监管服务系统,认真审查资质证明材料,确保操作规范、流程严格。
四、实施步骤
1.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贵,做好宣传发动和协调推进工作。
2.各物业服务企业收集整理好各项目智慧用电、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快递柜、快递驿站的现状信息,届时将进行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
3.在全市党建物业服务企业、标杆物业服务企业、标杆物业服务项目,先行组织实施开展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率先打造行业典范,以引领顺利开展工作。
4.各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全面推进智慧用电安全隐忠监管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实现工作任务完成。
5.我局对各城区(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市物协、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推进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约谈通报,在信用评价、评优评先、文明小区评比、美丽家园评比中进行扣分,列入档案管理。对工作不重视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贵问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开展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城区(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将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作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和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推进计划,提高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推进力度,防范电气火灾。各城区(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要按照《关于继续推进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工作的通知》(并安办发[2021]23号)文件要求,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行业内重点场所推动智慧用电安全建设工作,做到应装尽裝,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建设工作。
(三)正确宣传引导,确保数据接入。各城区(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智慧用电宣传教育,推动各单位投入到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建设工作中。各单位必须将智慧用电监测实时数据接入市级用电安全监管平台,确保在发现隐患时第一时间进行预警和处置,有效防范电气火灾发生。要将“智慧用电"纳入”智慧城市“智慧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政府信息化建设内容。
(四)强化考核,确保成效。各城区(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要对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目标考核,全面推进物业服务区域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市安委办将适时开展督查,对工作推动落后的将在年度考核中扣分。
附件:
1.太原市安委会《关于全面推进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
2.太原市安委会《关于智慧用电建设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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