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智能运维技术标准(配电房智能运维平台施工建设要求)
1.工程说明
1.1 工程概况
1.1.1 本工程基本情况:本项目为人大附中配电室电力智能运维的平台建设及运维服务。
1.1.2 本工程施工场地(现场)具体地理位置: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37 号。
1.2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
1.2.2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水管径: 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排污管径: 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雨水管径: 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场地(现场)临时供电容量(变压器输出功率): 满足施工要求。
1.2.3 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的其他资料和信息数据: 承包人需提前勘察现场,充分了解场地周边状况,对地上需要保护的设施、设备等进行必要的保护。
施工现场可能无法满足承包人搭设临时设施的条件要求,投标人在现场踏勘时,应对现场情况进行详尽的了解,以便于对临时设施做出更加合理的安排,在措施费用报价中进行考虑。发包人不会接受承包人因此提出的索赔要求。
1.3 地质及水文资料
现场地质及水文资料和信息数据: 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
本工程承包人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 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1.2 承包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
2.1.2.3 上述暂估价项目与第 2.1.1 项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的工作界面划分: /
2.1.3 承包范围内的暂列金额项目
2.1.3.4 关于暂列金额的其他说明: /
2.2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2.1 由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属于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工程,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范围。
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 /
2.3 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工作界面
承包人与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承包人以及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商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 /
2.4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
承包人需要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的现场办公条件和设施及其详细要求: 无。
4.质量要求
4.2 特殊质量要求
有关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质保期不低于 2 年。
5.适用规范和标准
5.1 适用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承包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除合同另有约定,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该按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
6.1 安全防护
6.1.2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11)其他要求: /
6.1.18 安全防护方面的其他要求:应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9)9 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 版)的通知》(京建发(2019)13 号)文件及《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标准(2020 版)》规定的费用标准及北京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所有承包人因执行并满足上述规定而产生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内。
6.2 临时消防
6.2.5 临时消防方面的其他要求: /
6.3 临时供电
6.3.6 临时用电方面的其他要求: /
6.4 劳动保护
6.4.6 劳动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 /
6.5 脚手架
6.5.6 脚手架的其他要求: /
6.6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
6.6.2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内容包括:
(9)其他要求: /
6.7 文明施工
6.7.11 文明施工方面的其他要求: /
6.8 环境保护
6.8.10 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要求: /
6.9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
6.9.1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
(15)其他要求: /
6.10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
6.10.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 达标 。
6.10.3 现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分级管理标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 版)。
6.10.4 特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要求: /
7.治安保卫
7.7 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 按属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设立安全保卫机构,并组建安保队伍。
7.8 治安保卫管理方面的其他要求: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等的相关措施,确保施工场地安全,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
8.3 发包人特别提醒承包人注意以下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保护:施工场地周围对本工程施工产生影响的各种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应属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必须承担的工作,招标文件中能够显示出这些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施工期间进行保护的,投标人应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中标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认可的保护方案实施保护,所需费用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后由建设单位进行支付。
8.4 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的其他要求: /
9.样品和材料代换
9.1 样品
9.1.1 本工程需要承包人提供样品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10.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10.1 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特殊技术要求
10.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相关技术要求: 无
10.1.2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允许的偏离:
序号 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 技术指标 允许偏离范围 备 注
1
2
……
10.1.3 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混凝土或砂浆的供应方式为 预拌
10.2 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
10.2.1 本工程需要进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10.2.2 上述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进口、报关、清关、商检、境内运输(包括保险)、保管的责任以及费用承担方式划分: /
10.3 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本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及相应使用和操作说明: /
10.4 其他特殊技术要求
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 /
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
11.1 进度报告
11.1.7 有关进度报告的其他要求: /
11.2 进度例会
11.2.4 有关进度例会的其他要求: /
12.试验和检验
12.1 本工程发包人委托检测单位进行试验和检验的其他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承包人应当按照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和合同条款的约定,对用于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工程设备等进行试验和检验。
12.3 本工程需要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国家及本市现行规范标准规定必须由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12.4 本工程需要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国家及本市现行规范标准规定必须由承包人进行试验和检验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
12.8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质量检测单位: 北京市住建委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
13.计日工
13.7 关于计日工的其他约定:零星用工按发生期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筑工程人工单价下限计价,只计取税金。
14.计量与支付
14.2 其他约定
其他约定内容: / 。
15.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
15.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5.2.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当按合同条款第 18.2 款附上下列内容:
(8)其他要求: 竣工资料的编制应同时执行市政资料规程和《建设规程资料规程》DB11/T695-2009。
16.需要补充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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