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构建“互联网+消防”的新型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平台
湖北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构建“互联网+消防”的新型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平台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建设、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目标的关键时期。消防事业是一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体现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公益性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十三五”时期我省消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和《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省消防事业发展现状,编制本规划纲要。
完善地方性消防法规体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进程和我省实际,启动《湖北省消防条例》修订工作。主动对接“一元多层次”战略格局和“两圈两带一群”“一主两副多极”、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出台符合省情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深化改革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我省火灾防控重点,整合各职能部门在石油化工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城市轨道交通等方面火灾防控要求,完善地方性消防安全标准。引导武汉、襄阳、宜昌加快地方消防立法,重点加强火灾防控薄弱环节的消防监督管理。理顺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权责,规范物业消防安全管理。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湖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将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消防经费保障、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务督查问责等工作内容,逐级签订责任书并实施年度专项考核。县以上政府全部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实行实体化运作。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各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坚持加强政府管理与鼓励社会参与相结合,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火灾防控科技应用。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消防”的新型社会消防安全治理平台。利用政府和社会优势资源,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集消防内、外部信息资源,强化分析研判,提供全方位的信息资源服务支撑。将火灾防控纳入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推广公安视频监控与火灾报警系统联网、联动。整合各类基层网格组织、治安联防队、保安巡逻队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力量,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通讯设备,加强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应急处置等工作。
附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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